牧哲一阵头疼。

唐苏写这种纸条给他,意味着即使他不去,唐苏也会呆呆地等他。

牧哲揉皱纸团,放弃了。

唐苏有点像金钱、美食那样的东西,抗拒他,就是在和本能作对,牧哲撑起线条流丽的下颌,开始放任自己去肖想唐苏。

唐苏皮肤上的水雾虽然招惹了很多嘲笑,但牧哲知道,那些水渍跟污秽之物毫不沾边,唐苏抓住他胳膊时,清甜的水汽会渗入衣物,粘在他皮肤上,凉飕飕的,没有丝毫粘腻,反而十分爽利。

等幽会过后,牧哲再如何抵触,也忍不住抬起衣袖放在鼻子下嗅,alha本就有些狼群的习性,狼群都是犬科,嗅东西是天性使然。

清甜味直钻入脑汁。

为什么牧哲这么肯定是“甜”味呢?

因为他舔过这节衣袖。

比起牧哲纠结得抓心挠肝,唐苏反倒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

唐苏根本就不在乎牧哲会不会赴约。

就像唐苏不在乎牧哲的模样万里挑一,不在乎牧哲家世显赫、出手阔绰,不在乎牧哲人气高、万众瞩目一样。

在唐苏眼里,牧哲英俊的皮相和普通学生没什么区别。

唐苏眼里根本没有美丑之分。

他只在乎气味。

唐苏喜欢abo人类从肌理骨髓深处弥漫而出的迷人气息,非但如此,他连另类的信息素也喜闻乐见,并且擅自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