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太后脸颊上因为疼痛挂满了汗珠,她近乎想打滚,抚着如刀剑穿心的胸口,陆太后气喘吁吁,声音时断时续。
“你居然会蛊术。”
蛮蛮谦虚谨慎地思忖片刻,看到凌飒已经皱起的眉目,还是决意诚实以告:“是的,太后娘娘。”
但陆太后不明白:“你既会此术,当年为何不带着你的虫子,来到长安?”
她万分确信,那个曾经在长安诸贵手下受尽白眼磋磨的尾云公主秋氏,当时身上并没有携带任何蛊虫,否则,她绝不会忍到后来纵火出逃,也不见使用。
蛮蛮微微抿着唇:“蛊虫只适合在南疆潮湿闷热的环境下生长,来到长安,它们活不了多久的,当初意晚是来长安嫁人的,要带那种虫子作甚么呢。”
说到这里,她见陆太后已面露诧异,便再解释道:“这次给您截获的信件,是加急从尾云国送出的,我就是害怕它半道上死了,所以才紧赶慢赶故意地送到您手上,那封红笺,也不是什么薛涛笺,而是用臣女身上的血染红的,蛊虫吃了施蛊者的血,就能延长寿命。”
原来如此。
尾云公主竟舍得以血饲蛊,只为了让她的蛊虫能多活几日,挣得一个机会。
陆太后费心筹谋,设下连环计诱陆象行深入长安,最终却在一封信上急功近利,致使敌人有机可乘,最终功败垂成。
蛮蛮并不为自己沾沾自喜,却在为她的失败做辩解:“太后娘娘您也不必气馁,像这种南疆的毒术、蛊术,花样是无穷的。而且只要我想下蛊或者下毒,您都是防不胜防的,就算那封信您没有截获,在只身入长安以来,我的身上也全是毒,我只要想办法让您碰一下,就能把毒下在您的身上。”
她信口吹了一段音调,那蛊虫又密密爬行起来,沿着心脉一寸寸啃噬、撕咬,疼得人近乎肝肠寸断,陆太后面白如纸,饶是一生要强,也禁不得这痛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