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衣无事,便在一旁替他研墨。
她认得的字不多,慕容无风常常便把每天所读的医案中任抽出一张来,叫她辨读。
荷衣便会把头凑过去,趴在桌上,绞尽脑汁地辨认着一行行的蝇头小楷。
他喜欢在一旁看着她痛苦地思索,然后看着她突然跳起来,好象大获全胜般地叫道:
“这个字!这个字我认得!”
慕容无风连忙找出一张纸,将她认得的字抄录下来。十天下来,他得出了一个结论,除了最最常用的字之外,如果一个字的笔划超过了七划,荷衣就基本上不认得了。
可是荷衣却知道慕容无风很有学问,因为外界里都传说他是少年天才,博闻强记,若不是身子残疾,他只怕早已像他那几位显赫的祖先做了朝廷的大官。
她却一点也不明白除了医术之外,他的学问究竟在哪里。
因为其一,慕容无风从不在她面前吟诗弄句,说的全是她听得懂的大白话。其二,倘若他有事晚归,差人送来的字条荷衣也全看得懂。因为上面写的每个字绝对不多于七划。其三,他从不在她面前谈论医务,却喜欢听荷衣讲各种各样的江湖故事。其四,他有一个巨大的藏书室,里面似乎有成千上万册的图书,他却几乎从来不进去。
所以荷衣自己得出的结论是,慕容无风其实和她自己一样,其实是一点也不喜欢读书的。
在她看来,有学问的人说话从来都是半文半白,旁征博引,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读过书的。而有学问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则一定要让平常的人看不懂,否则何以知道学问来之不易?
想到这里,她的心中不禁有些替慕容无风难过。
以他的智能和毅力,倘若他的身子和常人一样,他只怕早已纵横江湖,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大侠。
有一次,她直截了当地问他:“无风,你很有学问么?”
慕容无风连想都没想,就答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