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叫人迷乱,叫众生趋之若鹜。
我认为是烟酒外的另一种合法的毒/品,且较之前两者体感更缥缈。
男人似乎必须要靠征服才能在爱情中找到存在感,公孙檐无往不胜,生活顺风顺水,他似游鱼,周围都是水,他摇曳游戏,约莫太顺,遇见一形状别致的礁石,故意触礁,碰瓷一般,只为一场所谓壮烈。
届时他会说,瞧,我也失败过,以后我远远回头,总能想起那段难忘的爱情,那是我肤浅人生里的一段深刻。
我陷在对人姑娘的敬佩里,当她是个心机美人,却比我想的还要通透,这头公孙已经开始酒后喷怒言了,我不爱她!卧槽,老子这辈子听过最可笑的话了!
女人就是这样的,分手就开始否定过去,我女朋友一闹分手就开始用‘从来没有’、‘一点都不’、‘绝对’这种词。这边的哥儿们还在劝,那边已经开始对女人的无理取闹开始了一番新的吐槽,可手机一响,方才趾高气昂的大爷又一副孙子模样乖乖敲下甜言。
我作为一个模糊形象窝在角落,冷眼看待。公孙一杯一杯灌酒,第二天大早酒醒还是驱车三小时,回了家。
三年时间,省会去A市已开通高速,中国城建如火如荼,公孙的爸爸在A市是房地产大佬,白若兰新买的公寓楼就是他家开发的,估计她想避开也不行,稍高端点的楼盘都有公孙家插一脚。
公孙将车停在棕榈花园门口,点火,准备醒醒神。他如是招惹白若兰已经一周,今日意外迎来了她久违的男友。
那男人叫王一伟。
本来公孙没注意到,只是白若兰出现在拐角时,对面奥迪的车门开了,他这才看见是省会的车牌。
白若兰扑进他怀里,两人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