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在作死的边缘徘徊试探的举动,恼得程蝶衣眯了眯眼。
轻拍了一下她的脸颊以作小小惩戒,程蝶衣手撑床铺半坐起身,理了理散落的纱质床帘,将其挂回了床头的黄铜钩子上。
看到吕竹也跟着坐起,程蝶衣弯下腰捡起地上的一只小皮鞋,按住吕竹的脚踝,就要替她穿上。
吕竹大大方方地撩起了一点裙摆,想的是更加方便程蝶衣的动作,只是这毫无防备的态度落入对方眼中,却是使其微微一愣。
老一辈的人说,女子的脚是最最私密的部位,一生之中能见到它的,除了小时候的家人,便是成年后的丈夫。
现在时代开放,年轻人早已经没了这样的旧时观念,菊仙自赎己身的奔途中,就是脱了鞋光着脚而来。
小时候他在吕竹房间里守夜,做的也是照顾她的活儿。那时候戏班穷,他几乎是被当做丫鬟使唤,小孩子站不稳,自己会穿衣已经相当厉害了,所以当年替小姑娘穿鞋的事,他就没少做。
但,不论如何,吕竹七岁后两人不在睡一个屋之后,他是再也没有遭遇这番场景了。
记忆里藕节一般胖乎乎的小小腿脚已经长成了莹秀修长的弧度,化雪凝霜似的白,肤光致致,纤妙如春妍。
这种西式的小皮鞋他还是第一次见,不像绣花鞋和日常的布鞋,随意一套即可,鞋面上那些细小的缠带,须得细心一一穿绕。
“笑什么?”听得头顶传来一声轻笑,程蝶衣抬起头来。
“有点痒……”脚本来就是神经相当丰富的部位,程蝶衣又是第一次见识这种类型的鞋子,即使再怎么聪明一眼看出了缠线的方式,也总有点失措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