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一段距离后,陆清河才问道:“刚才那两个人是你高中同学?”
“是的。”宋思甜点头,旋即又道:“那个女的叫王英,男的叫邱志,两人据说是青梅竹马,王英从小就喜欢邱志,但邱志上了高中后,却喜欢上了我,我那时候还只是个普通人,一心只想考大学嫁到城里去,对他完全不感兴趣,也跟他明说了,奈何王英是个拎不清的,处处针对我,像个跳梁小丑一样,我都懒得搭理她。”
她一开始是真的没认出来那两个人是谁,因为她拥有的属于原主的记忆是没有画面的,直到听到那个男生喊那个女生“英子”,以及他们的对话,才把他们两个人和原主记忆里的王英和邱志画上等号。
“你还是个普通人的时候,就想嫁到城里去,为什么有了能力后,反而想嫁给我这样一个乡下泥腿子?”她条件变好后,难道不应该想嫁得更好吗?怎么反而降低标准。
“我那时候想嫁到城里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现在我都有能力让自己过最好的生活了,为什么还要嫁到城里去看人脸色?找个像你这样的乡下汉子,关起门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香吗?”宋思甜问道。
“香!”他们这段时间过的生活估计连城里人都羡慕不来,她确实不需要再嫁到城里去看人脸色。
两人一路说着,没过多久就到了供销社。
买完白水仙让带的东西后,宋思甜又买了些不要票的零嘴,打算让陆清河带回去给陆清洋他们吃。
买完东西,两人又在镇上闲逛了一会儿,就准备回去了。
回去的时候,路过国营饭店,又遇到了王英和邱志,也是够冤家路窄的。
宋思甜本来打算当作没看到他们,直接路过,结果邱志以为他们也是来国营饭店吃饭的,还叫住了他们。
“你们也是来国营饭店吃饭的吗?”
宋思甜想说不是,他们只是路过,只还没等她开口,邱志身旁的王英就先开口道:“你也不看看和她一起的那个人什么穿着打扮,还来国营饭店吃饭,我看他们估计是要回他们大队,刚好路过这里。”
她说的是事实,但宋思甜听了,却莫名的不爽,刚想给陆清河撑场面,就听见邱志道:“都碰上了,不如我请你们吃顿饭吧!就当我们几个老同学聚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