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那竟还是个女娃娃……便是在京城,平头百姓家的女娃娃,莫说写字了,识字的都寻不出几何来。
琴棋书画,那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才有的人生。
姚欢将簿子推到曾纬跟前,把笔递给他,泰然道:“请舍人赐名,虽是求画这样的风雅之事,也得定个契。”
曾纬盯着那一个个秀丽的蝇头小楷,又听吴知府与姚欢亲切地寒暄,只觉得刹那间,眼前字、耳边声,皆成了嘲笑他的音画。
都怪内宅那个姓蔡的疯妇!
若非她大过节地闹得家宅不宁,自己此刻,应在燃着瑞炭、煦暖如春的书阁中,品茗制香,何至于在这冻掉耳朵的大街上,因遇着邵姚这对沽名钓誉的蓬门鸳鸯,而撒气不成蚀把米。
不对,是蚀了三百贯!
都能买下今日全城施粥用的米了!
吴知府这老家伙,跟唱堂会说好了似地,偏偏此时登场,自己赖都赖不掉。
罢了罢了,就当半年薪俸给自己买个好名声。
况且,艺徒坊这场子,是端王资助的,自己此举,倒也能让端王高兴。
如此一思量,曾纬的气息及时平稳下来,挥笔签下自己的大名,抬头向邵清笑里藏针地一笑,又侧身与吴知府打趣道:“呵呵,邵提举的娘子,到底是买卖人出身,万事都要立个契。”
吴知府道:“应该的,应该的,曾舍人再接着看看?老夫还有公事,先行一步。”
曾纬拱手:“在下也须去北边史馆,可否劳烦府尊捎带一程?”
“自然使得,舍人随老夫登车吧。”
周遭的吃瓜群众,忙恭敬地散开,给一老一少两位官员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