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没有见过的样子。
步行要一个多小时。
自行车大概半小时就能到。
朝玉抱着明乐腰,耳边是呼啦啦的风声,眼前是男人宽阔板直的背:“顾哥。”
人行道。
树影斑驳,天气转凉,入秋了。
“什么事。”明乐感觉朝玉靠在了他的背上,就是手不太老实,“……别挠我的腰。”
“你怕痒?”朝玉磕着眼,笑了两声,没在搞小动作,“你在餐厅等我,还是先回来?”
等你干什么?
明乐根本没有犹豫的:“我要回……朝玉!你妈……别挠了、等等等!我等你。”
朝玉嗯了声,装模作样:“顾哥真好。”
明乐:“……”
他怕自己一气之下带着朝玉冲向公路,一起殉情,“闭嘴吧。”
朝玉安静了一会。
他又问:“顾哥,累不累。”
骑自行车带人而已。
明乐懒得搭理朝玉,但又怕朝玉搞他:“别说半小时,一个小时我都不带喘气的。”
马路牙子有点墩屁股,坐久了腰还酸,朝玉来回被墩了好几次,他捏了捏自己的腰:“你故意的?”
“开什么玩笑。”男人的声音沉稳有力,“我不是那种人。”
朝玉无声的笑了下。
他看着倒退的街景,红红绿绿的招牌,鸣笛声偶有响起、城市空气不好,汽车尾气有些刺鼻。
人流如织,形形色色。
朝玉不吭声了,明乐心里有点揣揣的。
就是在谈恋爱,他也不觉得朝玉是个好东西:“……等你下班我请你吃冰激凌吧。”
朝玉还是不喜欢吃甜的,但有明乐在就可以接受:“哈根达斯吗?”
这狗逼。
趁机敲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