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玉想起来他和明乐还没有约会过:“顾哥,要不要去走走?”
他们私下相处除了……就没干过别的事。
压马路改成压公园?
明乐瞥了眼朝玉:“怎么,你要去荡秋千?”
健身器材很破了。
秋千也很破,链子上的漆都掉完了。
这是给小朋友玩的,还很矮。
朝玉有些沉默:“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要玩那个?”
“不然?”明乐挑眉,伸手按住朝玉的脑袋揉了揉,“路边还有卖棉花糖的,哥哥给你买一根。”
他好快乐,“统哥,我比他高,真快乐。”
也没高多少,大概五六厘米。
男性的自尊膨胀了。
系统懒得搭理明乐。
朝玉偏开头,他隐约觉得明乐是把他当小孩哄了,不太高兴:“我还会长的。”不想当小孩,想当顾明乐的男人。
他才十八,还能长个两三年。
“会长的。”明乐又捏捏朝玉的脸,“吃棉花糖吗?”
朝玉看着围着棉花糖大爷的一群小萝卜头:“……”
他不怎么喜欢吃甜的,但顾明乐好像喜欢,没烟抽的时候就含糖,“要。”
明乐去买棉花糖,买了个粉色的,超大号的。
十块钱一根。
朝玉接过舔了两口,蹙起了眉心:“好甜。“
甜的发腻。
舌根发苦。
明乐坐在长椅上,懒洋洋的数叶子:“那就吃慢点。”
朝玉看了眼明乐。
光斑倾落,明暗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