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试了两口,顾哥做的饭的确很好吃。
朝玉用的小碟子,米饭和菜是分开的,他见明乐把咸蛋黄豆腐拌进饭里:“好吃吗?”
“不好吃。”
“我不信。”
“爱信不信。”
“……”
康怜南见他们又吵,刚想打圆场,朝玉就把勺子伸进了明乐碗里,尝了一口,似乎不太能接受,他颦眉:“难吃。”
明乐无语:“都说了不好吃。”
喜欢拌饭和不喜欢拌饭的人吃拌饭就两个极端。
朝玉就属于那种绝对不喜欢拌饭的。
朝玉又伸勺。
明乐把碗挪开了,在桌底下踹了朝玉一脚:“你是有什么毛病,你碗里的不够吃去锅里盛。”
再抢他的,要翻脸了!
朝玉老实了。
康怜南嘴唇动了动,但没说什么。
饭后。
康怜南洗澡。
明乐照顾俩病号,破天荒的刷了次锅。
朝玉从后面抱着明乐的腰,吸着明乐身上的味道,他皱了皱鼻子:“不好闻。”苦的、涩的。
“属狗的?”明乐刷碗不方便,“弟弟,麻烦爬远一点。”
后颈一点濡湿,他全身不适,打了个激灵,手里的碗砰一声掉进了洗手池,他骂骂咧咧,“你真他妈属狗的啊。”
朝玉在咬明乐后脖颈,声音含糊:“顾哥,不要讲脏话。”
少年人笑声清朗,“不文明。要讲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