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须承认,这出情景喜剧真实极了,韦恩大厦的仓库、自己幼年时的小阁楼、连哥谭滴水兽上的纹路,都和他的认知分毫不差。
但蝙蝠侠杀了小丑?
就连他做梦,都不会梦见这种荒谬绝伦的假设。
蝙蝠侠的底线和原则究竟有多固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哥谭的黑暗骑士,即使自己被小丑活埋进父母的坟墓,也能压抑着痛苦,重新将小丑送进阿卡姆。
对杰森陶德来说,蝙蝠侠的信条是比永恒更加永恒的锚点。
他的动摇好像被GM监控到了,听完质疑,情景喜剧又开始打补丁,迪克说,蝙蝠侠为了他,扭断了小丑的脖子。
……他确实挺乐于见到小丑被扭断脖子。
但他很清楚,蝙蝠侠永远不可能这么做,多亏这个补丁,他才彻底从被织造的记忆中挣脱。
化作焦土的大都会,破碎生锈的蝙蝠灯。
士兵手持枪支,在街上巡逻,长夜被熄灭灯火,寂静无声。
——他全想起来了。
小丑,哥谭最邪恶混沌的罪犯,也许是厌倦了和蝙蝠侠的斗争,就和全世界开了个玩笑,他宣称这是他一生中最简单的恶作剧,简单得就像用小猫抡死小狗。
超人、明日之子、地球上最强大的超级英雄。
钢铁之躯、冷冻呼吸、超级速度……他拥有凡人穷极一生都无法想象的力量,却在人类的邪恶化身前,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在稻草人的恐惧毒气中,他最亲近的母亲,联系他和这颗星球的纽带,玛莎肯特,被他亲手带进太空。
等他清醒过来,玛莎早就在真空中停止了心跳。
而这颗心脏,连着大都会核弹的开关,一旦停止跳动,核弹也将一同爆炸。
轰隆!
恐惧毒气能让人看见最害怕的存在,而超人害怕的,只有给地球造成巨大伤害的毁灭日,超人为了不伤害其他人,只能把毁灭日送入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