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纳兰府的这些年岁,老夫人和少爷一直待她很好,阿秀也做不出因爱生恨的事,她唯一摆在明面的心意,还只是那件亲手绣的喜服。
如果不是为棠梨修改,这件喜服原有的尺寸是贴合阿秀自己的。
也是她隐晦心意难得的外露。
可阿秀同时清楚,像纳兰明煜这样的人,你是没办法强迫他的,喜欢和不喜欢,天壤之别。
如果是旁人,阿秀兴许还能腆着脸去做个妾室,可是明煜少爷不行,他的喜欢里容不下第三个人。
这也正是他令人生慕的地方。
阿秀淡淡收回思绪,对棠梨说:“少夫人,您想学刺绣吗?”
棠梨眼睛一亮,家里的厨房被景师父霸占,她确实无聊。
“但我没试过。”棠梨说,她习惯了和柴米油盐打交道,还没怎么拿过针线。
“我教您。”阿秀热情道:“就先从荷包学起,怎么样?”
棠梨应好,不知不觉上了贼船,等她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纹样是适合男子的,就连绸缎的颜色都是藏青,浓重浑厚,跟女子没什么关系。
她后知后觉,大概阿秀是在当助攻吧,棠梨是少夫人,绣的男子钱袋除了给少爷用,难不成给她阿玛?
瓜尔佳大人没来由打了个喷嚏。
棠梨想,她阿玛有自己的福晋,用不着她。
看着拧成一团的线,小厨子唉声叹气想要放弃,但转念一想,就算她不会刺绣,也要做不会刺绣里面最认真的那个。
这该死的胜负欲。
棠梨一直绣到天黑,绣到出去社交的纳兰老夫人都笑意盈盈回来了,她手里还拿着个稀罕的西洋玩意,好像是叫千里目。
见到棠梨时,便大方地转手送给了她,说给她解闷玩儿。
棠梨其实一点也不闷,她悄悄藏起了针线,打算明日天光好的时候继续奋战,势必绣得有模有样。
再晚一些的时候,紫禁城里交了班的纳兰大人也回来了,他怀里还抱着个小不点,像团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