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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抖着手往下翻,找出了一个黑色皮面的笔记本,经过二十多年的岁月,纸页都已经泛黄,但是依旧平整,看得出被保存得很好。

他飞快地翻着,直到停留在其中的一页上。

上面的字迹已经不是很清晰了,但是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他当年很喜欢的一首诗。

他将诗抄在了上面:

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

泛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

一觞虽独进,杯尽壶自倾。

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

“自我的自,倾心的倾。”

胡翰濂喃喃着,痛苦地合上了笔记本。

……

胡翰濂从楼上下来的时候饭桌上正聊得热络。

刚才他在房间里冷静了一会儿准备下楼,都已经走出几步却又发现自己根本忘记换衣服,只能又失魂落魄地折返回去。

此刻胡一一正兴奋地让陆放瞧自己身上的这件毛衣,陆放打量了一眼除了看出是牌子货没看出其他什么端倪。

胡一一不高兴地说着你送我的都不记得了,陆放无奈地笑着摇头,“一年到头我不知要送出多少东西,哪里能记得你这一件?”

胡一一被噎得脸都红了,噘了噘嘴抱怨道:“阿放你都不疼我了。”

“怎么说话的,没大没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