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程栩指着那几片碎裂的青瓷,微微笑道:“这是汝窑进贡的名瓷,你说,是我自己不小心呢,还是你这个奴婢故意摔破的?”

他话里听不出半分胁迫意味,可画墨的身子却禁不住颤抖起来,她怎么忘了,世子爷一向好洁,所用的杯盘碗盏皆为自备,程家又是那样富庶,随便一件拿出来都不止百金,她那点区区月钱如何赔得起?

此时画墨哪还敢细想这人是否存心忽悠,她就不敢赌那个万一,遂急忙插好发簪,从善如流地过去领路,“大人,我这就带您到后殿。”

程栩脸上这才露出满意之色——他再怎么一掷千金,出门在外,也无须使用太名贵的物件,那不过是一只普通的青瓷杯而已。

当然,唬傻子是够用了。

等到了拱门后的一间卧房,画墨便怯怯驻足,“大人,侧妃娘娘想必就在里头。”

程栩侧耳听了听,似乎没什么太大动静,只闻窃窃人语,正要让画墨进去瞧瞧究竟,阮林春已推门出来,“夫君,你怎么在这儿?”

程栩心说我这不是担心你,及至见阮林春毫毛无损,连鬓发都是齐齐整整的,这才平静下来,只诧道:“你怎么换了身衣裳?”

阮林春孔雀开屏般美美地转了个圈,“好看吗?”

她那样从容自信的气势,无论什么款式都能成功驾驭。程栩心里固然是称赏的,嘴上却不会这么说,只道:“太华丽了,看得人眼晕。”

阮林春撇撇嘴,“你直说穿给你看就完事了。”

这人的脾气她如今也算摸索透彻,什么好东西都喜欢藏着掖着,包括人——生怕她在外头招蜂引蝶似的。

程栩脸上一红,身为一个男子这般爱吃醋,着实登不得大雅之堂。

不过阮林春却是善于体谅的,本身她也不是爱炫耀的个性,“我也觉着颜色太艳了些,还是等平安生产之后再穿出来见客吧。”

阮林絮眼看这对男女旁若无人地交流感情,心里越发跟吃了烂柿子似的,又酸又涩,“二姐,方才我叮嘱你的话,你可得牢记在心,别当成耳旁风才是。”

阮林春:……

老实说,她一点搞不明白阮林絮的举动有何意义,方才换衣裳时就紧盯着她肚子不放,一会儿说太平,一会儿又说羡慕她腰身还这样细——瞧对方的模样,恨不得亲自上手摸摸才算完。

阮林春道:“三妹不必担心我,还是善自珍重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