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峰站在原地等,边转头打量了几眼四周,这家铺子的生意还算不错,陆陆续续的一直有客人来往,他站的这个位置不起眼,倒是不容易引人注意。
衣裳铺子里自然是姑娘家多,偶尔也会有几个衣着光鲜的双儿进来,为了方便接待这些客人,店里的伙计也大多是双儿。
他们即不像姑娘家般完全不适合抛头露面,与其接触也不需那般避嫌,镇上大多常接待女客的店家都愿意雇用几个在店里,放在这里并不稀奇。
余峰看了几眼就很快收回视线,他一个汉子还是莫要盯着人家看太久,免得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烦,进出这里的客人一般都有些家底,他这般的乡下人可是招惹不起。
他的目光刚移到门口的位置,便看到一个约莫有十七八岁的小子垂头丧气的踏了进来,穿着一身绸布衣裳,眉清目秀的还挺俊俏,就是五官现在皱成了一团,看着苦巴巴的。
“常乐小哥这番模样,看来是又无功而返了?”
他的心里还没来得及疑惑对方为何这般情状,换了银子折返回来的掌柜倒是先瞅见他开了口,临时转了方向朝他迎过去。
被他称之为常乐的小子抬起眼皮瞅了他一眼,根本就无心搭理的长叹了口气,想必是有什么事没办成。
“莫要灰心,不曾寻到尸首便是好消息,相信少爷定能吉人自有天相。”掌柜的似乎也是看他模样可怜,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借您吉言。”常乐有气无力的回了句,余光瞥到他拿在手上的银钱,顺口就问了一句,“店里伙计不是前两天才拿过工钱吗?”
“哪儿是发工钱。”掌柜勾起嘴角笑了笑,抬手示意了下伙计正在打理的皮毛,“收了张皮子,正在给人算钱呢。”
常乐顺着转头看了眼,顿时嫌弃的扯扯嘴角,“我说贾掌柜,这都要三伏天了您收的哪门子皮毛,还是这种成色,府上少爷小姐们用来垫脚的毯子都比这强。”
他说这话时嗓门完全没有收敛,掌柜想制止也没来得及,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人,压低了嗓音道:“人家还在呢,莫说这种话。”
跟着看了看微背着他们似乎是没听见的人,常乐抿了抿嘴轻咳了声,也跟着放低了声音,“我们人善心好的贾掌柜,您可别真当假掌柜,我们可是做生意的。”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怎的就不是在做生意了?”掌柜的晃晃手里的钱,再指指那张皮毛,“虽说收的时候有些不对,但总归是用得上。”
“行行行,我说不过您,甘拜下风行吧。”常乐翻了个白眼对他拱手,对方明显就是看那人衣着穷苦,所以顺道帮个忙而已,也不是一次两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