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让他和钟县尉去处理陈家的东西,又派了木匠和杂役去慈幼院,看看缺了什么东西。自己则带着江直司和两个杂务去了县牢,找陈家众人。
作者有话要说:《宁朝国律》中关于人贩子处置的律法,是参考宋朝的。
《宋刑统》:略买人(不和为略,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法)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人者,同强盗法;诱和者,各减一等。
宋朝根据用途分开处置,而对于那些明知道是被拐来的,却还买人的买家,也是有罪的,不过要减一等,不过阿呆这里改为买卖同罪了。
另外的法律就是瞎编的,查不出古代对于胥吏贪污的处置!
ps:略买就是拐卖,
第90章
陈建自从被押入牢房后, 就坐立难安,他怎么也想不到新任知县会如此雷厉风行。
刘知县前脚刚走, 他后脚就将其倚重的下属押入大牢,做了这么多年的押录,见过许多知县,这样的知县从未遇到过。
早在新任知县来之前,陈建便托人去调查过,知道他年纪轻, 名气也大,书画双绝,去年主办的书会更是在南边学子中广为流传。
这样的一个人, 陈建心知其不会和他们同流合污, 也不像刘知县那般无能,他们已经打算好, 等新任知县上任后就收敛一些,特别是略卖人之事, 决不能同如今那般有恃无恐。
哪知, 人算不如天算,不等他们收敛, 就被新任知县一锅端了。想到书房中的两本账册,陈建心急如焚, 这两本账册, 不管哪一本都可以让陈家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