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官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经商”这条规定,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分成了三六九等。
官员不得经商是铁律,配偶和子女则渐渐出现的演变。
首先不禁止官员配偶经营嫁妆铺子,其次便是官员不出仕的子女可以经商。
官员也是人,他们要吃要穿还得养儿养女养爹娘,有的官员还有一大堆的族人要资助。
大虞国给官员的俸禄虽说还过得去,可那也就只是过得去而已,真要将日子过起来,那点俸禄的确有些不太够,让官员的家眷做些生意总比官员们为了过上好日子去贪污去索贿要好。
于是历代皇帝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做得不是太过,便当看不见。
这样做的弊端当然有,真引起民愤,该举刀的时候皇帝陛下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如今的大虞国很多官宦人家将家业交给不出仕的子弟,当然也有将铺子生意落在家奴名下交由家奴操持的,这是十分普遍也是从上至下心知肚明的现象。
比如震南侯府,名下的所有生意,交由庶出的林文卿和不走仕途的林鸿轩共同掌管。
严格地说起来,叶家是有生意的。
比如酒坊,比如供水设施。
只不过这些生意在世人眼里都不算是生意,在这个时代所谓的生意要有固定的铺子要有买进卖出的流水。
酒坊是制造坊,自然不是世人眼里生意。
至于供水设施,依然被算进了工匠之例。
当然严格的说起来,自林婉嫁入叶家,叶家便有了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