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争有罪,在看清那个被劫持的男人后,他有一瞬间居然丧尽天良的想着,还好这刀是在架在脖子上,不是脸上。
那张脸,实在太惹眼了。
毫不夸张的说,那张脸简直优越到不用画框装起来给人欣赏就完全是一种浪费的程度。
林争自认自己见过不少帅气的男人,但迄今为止,没有一个能和眼前的男人相提并论。
男人外面穿着一件风衣,里面是西装,无论是穿着还是身材都十分出众。
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仍是一脸淡漠,白皙的皮肤上,一双桃花眼自然的微耷着,眸子里平静得毫无波澜,就好像只是在上班途中遇到了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小插曲。
这心理素质也太绝了。
警察看上去正在和犯人谈判,不知谈到什么,犯人拿着刀的手似乎稍有松动,可也就是在下一秒,犯人额上突然暴起青筋,刀子紧紧抵上男人的脖颈,鲜红的血滴落到刀锋上。
林争看得心里一揪,身边的所有人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争似乎看到那男人几不可察的勾了下唇。
随即,只见他无视颈上的刀,戴着手套的右手抓住犯人拿刀的手腕,另一只手往后揪住犯人的后肩,一眨眼的功夫,林争便见犯人已经被制伏在地上,手臂以极其扭曲的姿势被男人往后扭,脸上露出疼痛伴随着的狰狞的表情,沾了血的刀子早已经被踢到一旁,几乎是同一时间,警察迅速上前将犯人控制住。
直到男人站起身重新整理好着装,林争还看得一愣一愣的,他看看地上扔着的沾血的刀,再看看面色从始至终都维持着从容的男人,心想,这是个狠人啊。
忽的,男人看向他这边,林争就这样措不及防的隔着人群与男人对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