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少年包三天》从晚春开讲,如今已过立秋,以每天讲一集的速度,其实早在夏至的时候就应该要讲完了,是秦门自己舍不得这只会下蛋的母鸡,一而再再而三的往里面添加各种案件,坐实了主人公“走到哪里死到哪里”的名号,这才一直到立秋都没能把故事讲完。
但再长的故事也要有讲完的一天,不然不是他自己讲累了,就是听故事的人累了,相看两厌,不如见好就收。
按照秦门的设想,《少年包三天》的故事会在立冬左右结束,包拯会以一名受人尊敬的大宋提刑官的身份与观众告别,也就是说他给自己留了一个月的时间去准备一个新的故事。
秦门在犹豫新的故事他是继续给食客们讲推理探案的故事,还是换点新鲜点的东西?
如果继续现在的故事类型,他可以“固粉”,如果换新的题材,他则可以“吸粉”,两者听上去都很诱人,秦门对此举棋不定。
为此,在收了一轮广告费之后,秦门开始减少外出的时间,平日里除了去方氏菜馆说书、到端王府说书外,就是呆在自己家里,教导他的五个徒弟,然后静心思考和创作一则新的故事。
而就是在秦门潜心创作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秦门和五个徒弟所居住的廉租房。
那位不速之客是个留着一把漂亮胡子的和蔼大叔,给他开门的是秦门最老实的四徒弟。一看到站在门口的大叔,他下意识就立正站好,用上了他师父教导他的礼仪,双手交叠作揖:
“敢问先生何人,所为何事?”
大叔你是谁,大叔你是来干嘛的?
美髯大叔道:“吾乃逍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