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朝将米饭蒸好,搬了两个小凳子,和莫斯在厨房里琢磨这件事。
“沈哥应该不喜欢那些奢侈品。”
戚朝回想着博士的穿着打扮,虽然沈哥长的贼好看,金色的蝎子辫更是华丽,像是金玉里富养出来的大少爷,但事实上博士对穿衣打扮似乎没什么执念,原身随便一条领带都比他身上的衣服贵重。
“对。”莫斯缩在凳子上,认同地点头,他扯弄着自己手腕处的蝴蝶结,黝黑的眸子有些纠结,过了几秒钟,莫斯声音沙哑地道:“父亲不喜欢穿戴那些东西,但是很喜欢看亮晶晶。”
戚朝:……亮晶晶?
莫斯不想暴露父亲的隐私,但父亲说过要和戚朝打好关系,他的左手抠弄着蝴蝶结,犹豫一番后,绷带下嘴唇翕动:“父亲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他顿了顿重复了一遍:“特别喜欢。”
能让沉默的莫斯重复两遍,足以证明博士是真的很喜欢。
从见到博士到现在,戚朝对博士的印象也就是温柔可亲,有点路痴,对朋友很好,完全没发现博士还有这爱好。
不得不说,这爱好跟博士联系起来,真的有种另类的反差萌。
这一家子从小的到大的,真是可爱到让人受不了,戚朝默默地想。
莫斯见戚朝不说话,以为他是不信,沙哑的嗓子有些急切:“是真的!父亲的工作室全是亮晶晶的东西,如果没有亮晶晶,父亲就不想工作。”
戚朝:好的,更可爱了。
可爱这个词,戚朝向来只喜欢形容崽崽,很少用来形容大人,更不要说年纪比自己还大的男人,但从一开始在网上聊天到现在,戚朝不止一次的觉得博士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