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长星不置可否。
七八岁的小姑娘, 乳名叫做雪团儿,雪是白,团儿是什么呢?
团儿就是圆,圆就是团儿,雪团儿百日酒,他才将将六岁,刚从外头滚了雪团子进来,乍一见那胳膊腿一圈圈胖成藕节的小姑娘,他小大人似的感慨:“……这位弟弟白胖白胖的,跟雪团儿似的。”
甘老将军捋了捋胡子,拍着他的头笑:“傻小子,这是个妹妹。给你做媳妇儿成不成?”
六岁正是狗嫌猫厌的时候,他嫌弃的皱眉,“明明是个小子,还要给我当媳妇儿,不要不要。”
从此雪团儿才叫雪团儿,再后来雪团儿长大了些,纵然没那么胖,可依旧粉脸嘟嘟,娇憨的紧。
故而,雪团儿这个名字的真谛在于白胖。
那背后操纵之人,找了个眉眼同甘琼相似的绝色美人来,做了全套的假,可却全然忘记了,雪团儿再怎么变,总脱不了那几分娇憨稚气以及……胖……
那搪瓷货纤腰一缕,走路婀娜,可眉眼里有藏不住的算计,敏锐如他,又怎么能认错?
他笑一笑,觉得像放下一桩心事,思忖一时,自怀中将那枚玉净瓶拿了出来,递给了窦方。
“……查一查来历。”他顿了一下,忽得想到了什么,牵唇一笑,“再去鸟市买只鹦鹉,找个人养着,带回去。”
窦云有点儿懵,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那枚玉净瓶。
大将军这是怎么了?又是玉又是鸟的,十足一个纨绔做派……该不是被自己说的那个走货郎和鹦鹉仙的故事,刺激到了?
他忐忑地领了命,却行了几步,懵懵然地退了出去。
离开右玉不过四五日,在辛长星看来渡日如年,可对于青陆来说,快乐的时光不过一霎儿,要好好珍惜才不至于虚度光阴。
第一日,暴雨,不必出操,她晌午同毕宿五,穿着蓑衣在树林里的溪水里捉草鱼,逮了一只被雨浇下来的白头老鹰。
老鹰奄奄一息,左脚栓了一只小小的铜铃铛,翅膀扑掉了一层羽毛,露出了血淋淋的皮肉。
毕宿五操起工兵铲想将它拍死,“拍死了回去吃肉。”
话音儿刚落,那老鹰半开半阖的眼皮下,眼珠子哀戚地看住了青陆。
青陆心里头咯噔一声,推开了毕宿五的铲子,正儿八经地劝告他:“野生的哪里能入口?还活着呢,拎回去给师父瞧一瞧伤,治好了也算是功德一件。”
拎着白头老鹰回了伙房,倒给彭炊子惊了一惊。
“这么大个儿的老雕,比大雁还威风。”他说着就让毕宿五去拿绳子,先绑住这老鹰的喙和爪子,“你们可真够莽的,这雕爪子能捉鸟抓羊,仔细把你眼珠子啄出来!”
彭炊子心里存了几分的犹疑,但手上却不停,弄了些金创药,简单地为老鹰裹了伤。
到了第二日,小雨嘀嗒,操练继续停摆——左参将说了,甭管大雨小雨,都不能冒着雨操练,万一害了伤风感冒的,一个传染俩,那便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