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不是雇佣关系,是合作关系,具体的实行办法也有两个。

第一,你还是继续酿你的,酿出的成品全部卖给我,我如数付给你钱,后续的宣传和售卖你就不用操心了。但是咱们事先要找中人签个契——你能且只能卖给我一个人,不准卖给第二家,包括酿造的方法,也不可再告知他人。

第二,我最近成立了一个调味坊,专门生产这方面的东西,你可以加入进来,那么酱……秋油和醋就算调味坊的产品了。从今以后,不管调味坊赚多少,都会有你一份,同样的,要是有风险,你也须一同承担。

针对这一点,我还要特别说明一下

你占的比例不会特别少,但也不会特别多,因为调味坊不是只有这两样产品……换句话说说,我还是东家,调味坊的所属权是我,最终决定权也在我,只不过你并不是普通工人,算是低一级别的东家之一,也有一定的话语权。”

小年轻到底不笨,花了点时间,便理解了这两者的区别。

第一个办法胜在稳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永远不用担心货卖不出去。

但钱是死钱,该多少就是多少,想多一分都不可能。

第二个办法,风险与机会并存。

若她说的那个调味坊能做好,自己便能参与分红,生意越大,他的分红越多。

粮油铺的掌柜都没法从东家那里领分红呢。

只不过也很冒险就是了。万一做不起来,那自己不止东西白搭,原本能赚到的钱也会泡汤。

不过,哪有什么是本该的?自己今日若遇不到这姑娘,不照样还是什么都落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