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心情好起来也很简单。”顾珩脸上又带出了个笑模样,但是眼中还是郁色沉沉,“端看阿姐愿不愿意了。”
“你说。”燕梨咬牙道。
顾珩却没有说话。
他牵起燕梨的手,放在了自己的手心里。
是对比很鲜明的两只手。
燕梨的手纤细白嫩,她不喜留长指甲,也不喜染丹蔻,指尖圆圆小小的,透着淡淡的粉色,手上连一点茧子都没有,一看就知道是一点重活都没做过的养尊处优的一双手。
他不一样。当奴隶的那些年自不必说,即使是十二岁过后至今,他也不是在习武就是在打仗,哪怕逐渐位高权重,生活也与养尊处优没有什么关系。
顾珩的手指乍一看勉强算得上修长,可是骨节宽大,左手无名指在八岁那年被人用石块砸断过,他当时不过是个奴隶,连大夫都没得看,这根手指长好后便厌人地扭曲着,手心处满是厚茧,让他稍一用力就怕划伤了她娇嫩的肌肤。
这样的两只手,放在一起打眼一看就是很不相配的。
他曾在干裂的土壤里刨过草根,他与街头的流浪狗争食,他踩着数不清的尸骸走到如今,还是被无数人看不起。
他生来就流淌着肮脏下贱的血液。
可他就是如此卑劣,偏要用肮脏的自己去染指她。
顾珩细细端详了一会儿他们的手,方才开口道:“简单,阿姐不要出这长信宫就是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燕梨眼皮一跳,“你这是要把我关起来?”
顾珩大大方方地点头:“是啊。”
燕梨气极,挥手便想给他一巴掌让他清醒清醒。
顾珩闭上了眼,没有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