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咸鱼被逼考科举 清涴 1548 字 2024-03-16

现在看来,虞衡足够给力,没有辜负昭宁帝的期望,再次给了帝王一个大礼。

单凭这一点,虞衡那些略微有那么一丢丢出格的举动,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昭宁帝心下欢喜,听着朝中零星几个指责虞衡不该让女子担任慈幼堂管事的声音,昭宁帝也没当回事,反而笑着为虞衡找理由,“照看孩子,男子哪里做得来?爱卿信誓旦旦说用女子不妥,莫非你能帮嘉国公去慈幼堂带孩子不成?”

朝中顿时一片笑声,刚刚出声的官员瞬间闹了个大红脸,其他人明白了帝王的心思,也不再揪着这一点不放。倒是秦首辅,眼神微动,嘴角露出了一抹无奈又自豪的笑意。正巧被胡尚书看了个正着,给了秦首辅一个“随他闹吧,有事我们给他兜着”的眼神。

慈幼堂孩子的姓氏问题就这么定了下来,接下来的立法问题,就不是那么好商议的了。

律法本就是公正严明之物,岂能朝令夕改。即便虞衡的提议有道理,也不能那么轻易地通过。

要知道,现在还有一句话,叫“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君权和父权都体现在这一句话里了。

虞衡提议立遗弃罪,便和后半句相悖。

在君权和父权社会,臣民的性命都由君王主宰,儿女的性命由父亲主宰,天经地义。二十四孝中还有一出埋儿奉母呢,也没见官府对此有什么批判之语,反而把要埋了儿子的郭巨吹成了大孝子。

这也就是郭巨在挖坑的时候挖到了黄金,他儿子才侥幸逃脱一劫。不然的话,一个杀人犯,还是杀害自己亲生儿子的杀人犯,竟然还能被吹捧为大孝子?

虞衡每次想到这个故事都觉得不寒而栗,觉得会吹捧这个故事的人,也该是脑子有病。

但是不得不承认,在这年头儿,实际生活中,做父母的逼死儿女,失手打死儿女的,确实不算犯罪。刑律明文规定:“子孙违反教令而依法决罚,邂逅致死者勿论。”

所谓教令,在实际生活运用中,大多可以看做“听父母的话”。子女不听话,父母是可以请“家法”的,打死勿论,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