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荆把吉他拿过来, 一边调试琴弦, 一边随意说道。
三人发出调侃的嘘声, 白康吴饶有兴趣地问:“荆哥那人叫什么名字啊, 来过酒吧吗?我见没见过?”
“陆宸, 不知道。”萧荆说道。
纪甘吹了一句口哨,“那改天有时间,把人带过来,让我们几个兄弟见见。”
白康吴和曲杰也纷纷应和,“是啊是啊!”
三人都觉得萧荆和他们有距离感,不是一路人,但就算如此,四个人这么长时间在一起,也是有些感情的。
不说别的,纪甘三人可是都很好奇,哪位大仙儿能把乐队里的高岭之花摘下来的。
城西可以说是S市的精英高知区,仅仅从gay吧来看,城西的高知份子就要比另外三个酒吧多上不少。
当然,也少不了酒吧老板任池谢的功劳。
“任哥,听老康说你找了个小狼狗?”一个男人举了举酒杯,调侃地笑着道:“哎呀,真不得了哦,这一把年纪了还能招到小男孩儿。”
话虽然不中听,但两人关系好,这也就是个朋友间的玩笑。
任池谢听后却苦笑了一声,“哪儿还能招的到啊,人家今天就要来和我说拜拜了。”
朋友愣了一下,“不是吧?哪个小年轻能拒绝你的魅力啊?”
不是他吹,任池谢今年虽然快三十,但长得没得说,气质沉稳成熟,更不要说以前见多了手段,历经千帆,随便勾一勾就能让小年轻面红耳赤。
“果然是老了。”任池谢下巴扬了扬,“哝,就是门口那个。”
朋友闻言看过去,门口正好有个一米八的,长得挺帅气,尤其是一双桃花眼,让人看了心里麻麻的。
懂了,就这长相,他当时要是在,也得上去要个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