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文是:想去草原看天地浩大云朵绵软,去海边看日出磅礴,想和你一起,去天涯海角。
五年前,南大的教师公寓里,小姑娘坐在宽大的书桌前,在草稿纸上写下的一段话,被沈宥无意间看到,铭记在心。
她说的,他都在听。
她说的,他都记得。
九月九日,沈宥带陶樱回了木城。
天朗气清,惠风和顺。
从民政局出来,陶樱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两个红色封皮的小本本,笑的眼睛弯弯,像天边的小月牙。
“这么高兴啊?”沈宥不紧不慢走在她身后。
“对啊,我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从这一刻,是我的了。”小姑娘昂着下巴,一字一顿的宣布道。
他笑了一下,没说话。
他是从什么时候认识她的呢?
其实在很早很早之前,很小的时候,他就见过她了。
在暗无天日,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小女孩伸着胖嘟嘟软软的小手,像是带着光出现。
或者,她本身即是光。
照进他的生命里。
后来,上高中,高三演讲的时候,小姑娘穿着规矩的校服,抱着花出现的时候,他就认出她来了。
你看,其实很早很早的时候,他们就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