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你是不是收秦瑾钱了?”

冯初阳瞪了她一眼,“自来水懂不懂?!他这么优秀的人还需要塞钱吗?”

夏遥看透了,冯初阳压根就是个秦瑾的脑残粉。

“话说。”夏遥问冯初阳,“他们集团,是指哪个集团?秦瑾究竟是什么人。”

跟秦瑾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夏遥只知道他家境很不一般,可从来没仔细了解过。

冯初阳坐直身子,神情认真起来,“景鑫集团知道吗?景鑫集团孙辈就只有他一个,集团迟早都是他的。”

景鑫集团啊……

据夏遥穿书一年的了解,景鑫集团是这个世界里最著名的集团,涉猎的产业之多,可以说是富可敌国了。

她本来已经对秦瑾的家世给了一个很高的心理预期,真正得知结果后,发现她还是低估秦瑾了。

那秦瑾为什么白送她一个公司,好像就能说通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买卖一个公司对于他这种超级富三代来说,本质跟买菜没差。

那秦瑾就是买菜途中看见邻居,热心地送了一把菜心给她这个意思。

穿书前,夏遥忙于工作,从未谈过恋爱。

穿书后就更不用说了。

于是母胎solo的直女夏遥觉得自己猜测出来的秦瑾动机,虽不说百分百正确,七八十肯定有。

见夏遥不说话,冯初阳以为她不了解,开始如数家珍般给夏遥介绍景鑫集团。

正说得欢喜,忽然一个橘子飞了过来,砸到冯初阳的头。

冯初阳吃痛,捂住被砸到的头,抬眼就看到一脸杀气的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