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希望我能出个狗尾花以外的代表作。毕竟狗尾花真就是十九岁随便写写的,想到哪儿是哪儿的,我人生中最冷的一篇文。成为代表作唯一的原因就是它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篇完结长篇233黑切白当然也很冷啦,但起码我有用心过,它让长大的我很自得。
btw 我其实也不是很爱在作话说这些,因为会影响你们评价文章本身。所以麻烦忽略这一条,评论正文就可以啦!
第105章 识字 [VIP]
那时候, 陆清衡只是想找一个暂时的落脚之地。
他的父亲极在意自己的名声,事情做得极为小心谨慎,略卖人距离故乡竟相隔数千里。
托这个福, 为寻找略卖人, 他一路来到如此遥远的永宁, 在复仇的道路上还顺便逃掉了可能的追捕。
他的姓氏在故乡如雷贯耳,他家的事在故土宛若惊雷。那般纷纷扰扰沸沸扬扬, 落到此地,竟也不过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临走前, 他用还沾着血的手,将所有的证据一一挂在了门前。托他的福, 他父亲小心维护了半生的名誉扫地,千夫所指。
他的名誉自此消失于世,连同着他的性命一起。
他不知道官府会不会认定他是犯人,毕竟他还只是一个九岁的孩童。
——虽然他确实正是犯人。
只是,无论官府是怎样构想的,他都不会再回去了。
他换了名字, 改随母姓。世家不满十岁的嫡生独子梁公子随着他父亲的死而忽然消失, 自此不会再出现。也不知他家是否会由庶兄继承。
倒也不坏。兄长是个宽厚的人,定能顾好该顾的事。
而他想做的, 唯有抛弃令他厌恶的姓氏,换掉身份,重新活着。
家中一草一木皆是父亲的资产。除去父亲的性命,他不屑从家中带走任何东西, 生活便甚是拮据。他顾忌故土的情形, 一时无法放开手脚做事, 便只能先隐姓埋名。他亦不屑如寻常流浪孩童一般乞讨偷抢, 便寻了地方打起了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