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明就是戒指,戒指是东西,爸爸是人,为什么看着戒指会像看到了爸爸呢?”
“因为啊……”那时妈妈看着窗外的的苹果树,眼睛里尚有憧憬和期盼,“丝娆你还小。等你以后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你就明白了。”
“那什么是喜欢的人?”
妈妈的笑容比春光还温柔,“丝娆问题真多,你这个问题啊,不用我告诉你,等到你到那个年纪,自然就明白了。”
“那妈妈是什么时候明白的呢?”
“什么时候呢?我想想,是在妈妈大学的时候。当时,新学期开学典礼,他在讲台上脱稿演讲,初升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整个人都在发光,让我移不开目光。”
“妈妈,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人会发光?”
“因为,在喜欢的人眼中,那个人在人群中总是闪闪发光的。”
小时候她不明白,后来明白了。
妈妈爱温正霆,所以温正霆在妈妈眼中是最耀眼的。
就像是路景宁在她眼里,是最好的,是无法替代的。
这天,苏芷蔓神秘兮兮把温丝娆喊出去,拿出她的小本子。
“给你看看,这是我新设计的耳环,中间的圆形象征太阳,外面的六角星是阳光折射出来的光芒,是不是就像在喜欢的人眼中,那个人浑身都是光芒?”
“所以,我把它取名叫‘恋人之眼’。”
“温丝娆女士,我现在正式邀请你,为我的‘恋人之眼’做代言,不管你有再大的理由,都不准拒绝。”
温丝娆笑着,“好,我答应你,时间是哪天?我这就打电话告诉我经纪人把那天的时候留出来。”
苏芷蔓开心地告诉她日期,然后又激动给她讲了很多她完全听不懂的设计理念。
代言拍摄是在苏芷蔓公司的摄影棚里,中场休息的时候那个酒吧的DJ向杰居然来找苏芷蔓,为那天的事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