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善良平凡的普通妇人,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那群人临走时,把整间铺子砸了个稀巴烂,在警车抵达前迅速离开了现场。
警察到了以后,庄灿才从箱子里爬出来。
那是她来到港城的第二年。
那一年,她稀里糊涂地丢了妹妹,又稀里糊涂地失去了母亲,稀里糊涂地被领养,最后又稀里糊涂地再次成为了孤儿。
……
其实庄灿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靳朝安的那张脸。
大概是五官太惊艳了,靳朝安十三岁的时候,和现在的模样几乎没有一点变化。
可惜靳朝安没有记住她。
也是,那短短的三天相处,他从未正眼看过任何一个人。
因为当时那个女人落下的那方带着兰花标志的手帕,所以庄灿一直以为,?????那少年必定和兰花社有关。
而事实上,那方帕子是那女人故意留在现场的,目的是要嫁祸给兰花社,给当时正在参加地区竞选的康家人搞点事情。
可是当时的庄灿并不知道,所以后来,她一直在默默调查兰花社,就是为了再次找到那个少年。
可她的力量太渺小,连警方都只能“一带而过”的人命案,她却非要刨根问底,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查不出来。
再一次听到了兰花社这个名字,是在白鹭号上。
她的怒火也是在白鹭号上被彻底点燃。
从白鹭号,她得知了更多的线索……往后几年,她马不停蹄地调查辉叔,调查红衣女人,她要挖出这个叫做兰花社的组织和它身后的背景,这一次,她不单是为了要找到那个杀死她养母的少年,更是要为那些无辜枉死的女孩讨个公道。
兴许是老天开眼,在庄灿二十二岁的时候,偶然在一本财经杂志的头版头条看到了他。
二十五岁的靳朝安,被该杂志评为当年华国四十岁以下最年轻的商业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