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法律重锤:诽谤入刑与名誉权之争

镜头特写精准捕捉到了宋大嘴瞬间煞白的脸、难以置信的眼神和微微颤抖的手。他接过那份印着国徽的文件,低头看去时,那表情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滑稽又狼狈。

旁白响起,声音冷静而有力:“就在宋祖德在电视节目中大肆散布针对青年演员刘艺菲女士的诽谤言论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依法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

水晶影业有限公司以诽谤罪对宋祖德提起刑事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

画面再次切换,这次是刘艺菲接受央视采访的画面。地点似乎是在一个安静的会客室,她穿着简单的白色毛衣,长发柔顺地披在肩头,素面朝天,眼神清澈而平静,完全看不出风波留下的痕迹。

“刘艺菲女士,对于宋大嘴先生在网络上和电视节目中散布的关于您的不实言论,您当时是什么感受?”画外音提问。

刘艺菲微微抿了下唇,声音清晰,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但更多的是坦然:“刚开始看到那些话的时候,觉得很荒谬,也很生气。

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怎么会被说成那样呢?感觉……很莫名其妙,也很受伤。”

她顿了顿,抬起头,直视镜头,眼神变得坚定:“但是后来,我妈妈和汪言哥,还有公司的同事们都告诉我,不要害怕,也不要理会那些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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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会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我相信清者自清,也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采访片段不长,但刘艺菲展现出的镇定、坦然和对法律的信任,与她18岁的年纪形成鲜明对比,赢得了电视机前无数观众的同情和好感。

随后,节目详细梳理了案件经过:水晶影业如何固定证据链(包括刘艺菲从出生到现在的户籍证明、学籍档案、体检报告等);

如何向各大网络平台施压删除不实信息;如何启动法律程序;以及宋大嘴在收到传票后试图通过其他媒体继续造谣,但迅速被平台封禁的过程。

最后,画面定格在庄严肃穆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审判长洪亮的声音通过电视传遍千家万户:“……本院认为,被告人宋大嘴为博取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在明知其言论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

利用互联网及电视媒体等公共平台,公然捏造并散布被害人刘艺菲接受变性手术等虚假事实,恶意贬低被害人人格,破坏被害人名誉,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审判长顿了顿,法庭内一片寂静,只有摄像机的红灯在闪烁。

“一、被告人宋大嘴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