叽里咕噜,乒乒乓乓。

云奚:“…我饿了。”

于是乎,在如何找到白月光,如何坑帝君,如何勾搭他们并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之前,更现实的问题就摆在眼前。

——今天晚上吃什么。

眼看着周边一众荒山野岭,再远眺了一番远处只能瞧到一缕人烟的小山村,云奚决定就地取材,抓些野兽吃。

当他是块石头的时候,就本能地知道怎样滚落在一众石头中,避免被风雨侵蚀。

当他是首富公子的时候,也本能知道怎样只一眼就挑出最贵的物件,并且吃喝玩乐。

以此类推,他现在是只狐狸,抓点兔子啊山鸡啊什么什么的,完全也不是问题。

然后云奚伸爪撸了撸自己胸口的绒毛毛,抖抖脚,就要出发了。

…再然后事实证明,本能这种东西太过玄乎,是真没啥用。

云奚摊成一团气喘吁吁的狐饼,天地良心,它从来没想到兔子能跑那么快。

嗖地一下,就没了。

当然,司命也没想到,五六天了,云奚愣是连根兔子毛都没吃着。

再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云奚踮着爪爪摸进了小山村。

顺便摸进了一个农户家的鸡窝。

作为狐狸,就是要偷鸡的,这是很正常的事。

云奚一边给自己鼓气,一边自我安慰,等他以后发达了,偷的一只鸡,还你们家起码五只!

哦不,十只!

可没能偷到,在见识到兔子腿脚的迅猛之后,云奚又见识到了母鸡尖嘴的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