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了阿念,每三日要给他写一封信,今天刚好第三日上。”陈翎沾了沾墨汁,伸手牵了衣袖慢慢落笔,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说了这几日吃了什么,见了什么,有没有想他,也问问他有没有什么趣事。
“方嬷嬷读给他听吗?”沈辞好奇。
陈翎笑,“阿念认识一些简单的字了,他平日就好学,你不在的时候,日日都让人教他认字,学得很快。我给他写得信,尽量都用简单的字,让他尝试自己慢慢看,虽然未必就能看懂,但方嬷嬷给他念的时候,他多少会有些印象。这一趟离京,回去怕是要六七月了,等他满了四岁,学得就更快了。”
沈辞微楞,时间过得好快,阿念都要四岁了……
沈辞脑海中都是同阿念一处的时间,他也想阿念了。
他的儿子,他怎么不想?
陈翎见他出神,知晓他在想阿念的事,遂也一面落笔,一面温声同沈辞说道,“最喜欢初夏了,每日都会去看初夏,骑得比以前好多了;还有你教他的匕首和小木剑,他每日都有在练,说同你约好的,男子汉就要坚持不懈。”
一面听陈翎说着,沈辞嘴角扬起清浅弧度。
脑海中想起的都是阿念的身影,也越发想念听话懂事,又很勇敢的糯米丸子……
他真的很想他了。
想起他小小的胳膊搂着他后颈,唤的一声声沈叔叔,也想起他同他一道背《五目记》的时候,既聪明,又也畏难,还想起,他带他练习小匕首和小木剑时,阿念脸上的笑意。
陈翎正好写完一页,拿起来看了看,然后放在一侧,准备等墨水晾干后,再同后面的信笺一道装入信封里。
陈翎继续写着第二页。
她眼下在立城,也不好在心中同阿念说起。
阿念知晓的,是她在惠山祈福。
祈福的时候,空闲的时间会多一些,所以她每封信都不短,也会告诉他这几日的所见所闻,但这次不行,她来立城的事,阿念也不知晓,她也不想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