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竟然避开押送侍卫的视线,冲到他面前。
这是对方自己冲过来的,凌霄什么都没做。
于是乎,他抬腿就是一脚,将这个家伙踹翻在地。
血溅了一地,为漆黑如墨的装战服染上一抹别样嫣红。
十几个人,只留下来一个。
每当苏婉想起这件事时,她都感觉自己胸口疼。
凌霄那一脚,将她踹进医疗舱足足躺了三天,差点没缓过来。
一命呜呼!
那个家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拳头有多重!
好在命是保住了,花的是凌霄的钱。
这次治疗让凌霄兜儿里本就不多的钢镚又少了半个,添点都能买个奴隶了。
血亏!
弱不禁风,脆得跟纸一样。
苏婉是凌霄讹来的,后续他又“捡”了一些。
零零总总,几年下来人数也有二十四个,算上不久之前捡回来的那个,一共二十五人。
二十五个人,他们要敢像凌霄一样随地躺,不出三分钟就会被逮走。
运气好的能被送回来,运气不好的,被抓住说不得又拉去卖了。
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回到住处。
凌霄再次见到了那个被他捡回来的女人,苏婉正坐在身侧劝慰着什么。
发现凌霄,苏婉起身,探着脑袋往后看。
不见卡萝身影,她眉梢一挑,嘴角一翘,“哎,你的那个小秘书呢,怎么没有跟过来?”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敢这样跟凌霄说话。
因为接触时间不长。
凌霄的身份,乃至是力量,让他们有一丝安全感的同时还有三分恐惧。
苏婉是个例外。
她是凌霄最早“捡”来的,那个时候可没现今这条件,凌霄走到哪她跟到哪。
睡过隧道、躺过窝棚、上过飞梭、登过星球、去过战场、打过群架……
当然,主要是凌霄动手,她在后面抱头鼠窜。
要不是命大,早就死了。
“她去安排飞梭了。”凌霄难得解释一句。
苏婉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