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宁顿了顿:“我邀请他前做了点功课。”
“好吧。他的确很认真负责,”项林把自己的笔记本推过去,“我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但他还说要调整下。”
时宁接过本子,看了看。
本子上有两种字迹,一种是项林写的,规规整整,另一种字体却大开大合,很潇洒。
“他的字有点好看。”项林说。
时宁:“嗯。”
时宁晚上回到住的地方,从书柜里取出一个收纳盒,打开。
里面是摆得整整齐齐的书信。
他掏出一封,展开泛黄的信纸。
傅景年的字比小时候成熟了许多,更有筋骨了,也更难认了,龙飞凤舞的。
不知道是因为现在创业,签字的时候需要显得有气势,还是他很久没考试,不用担心卷面分了?
时宁笑了笑,视线在信纸的某一行顿住。
“……我又不认识他,就很茫然。结果他凑过来我一闻,柠檬薄荷味,应该是我补习班的同学。”
时宁:……
他知道傅景年的嗅觉非常牛逼,但这人是狗吗?认人靠鼻子?
中学时期他俩没见过,时宁是在两人断掉联系以后才分化的,傅景年的确不知道他信息素的味道。
在blackgin也没碰过面,只以学校里的身份接触过。
傅景年现在一直认不出来他,莫非是因为以前没闻过他的气味???
不至于,至少也知道名字。
他以前也没见过傅景年,只在网上看到过不太清晰的照片,是听到名字认出来他的。
时宁下意识翻到信纸的第一页,看到最上面的称呼——“我醉欲眠”。
而最后一页的署名,写的是“酒神”。
浓浓的中二感扑面而来,时宁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过去3年多,他居然忘记了,他们俩写信的时候各自起了个笔名。
好傻啊,救命。
作者有话要说:用鼻子认人石锤。
助攻要开始干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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