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林煜抱拳笑道。
“那…就此别过?”
素心闻言,直接遁入林煜的储物空间,年纪大了,最见不得的就是这些个生离死别,万一在晚辈面前掉眼泪,岂不是倒灶?
林煜直接御风而起,在天空中向元相抱拳:“戍垣城,暗剑林煜,别过道友!”
说完,身形便化为十数道剑光,向菖蒲城外飞去。
元相惊讶的大骂:“好小子,你居然是他娘的戍垣城的狗!”随即就是一顿破口大骂,含妈量极高。
直到林煜飞出去老远,素心就从储物空间探出脑袋:“小金鱼,你真是那个…戍垣城的脏东西?”
妖族习惯把暗剑这类人称为脏东西,他们是卧底,是潜伏在荒芜的虫子。暗剑在荒芜七八千年的历史上,不知道造成了多大伤害。
林煜笑着点头,只是笑容有些阴冷:‘是啊,是脏东西。’
瞧见林煜的面容,素心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在一起相处这么久,和他分别会不会很伤心?”
林煜哈哈大笑道:‘这离愁啊,就像那春天的野草,越行越远,它就越是生得旺盛!’
“啥意思?”
“就是你别想,越想越难受!”
“哦……”
林煜在空中转头望去,现在已是深夜,城中只剩下几间房屋还亮着灯,大街上,偶尔有几位喝醉的酒客东倒西歪的躺在路上,然后踉踉跄跄爬起,向家的方向爬去。
“怎么了?小金鱼。”
“没事。”林煜微微一笑,“让我最后再看一眼这座城。”
素心有些不明所以的皱皱眉头,却也不再说话,这个怪胎,做什么一定有他的道理。
直到林煜御风出千里之地后,元相才猛地一巴掌拍在自己心口,猛地呕出一口鲜血,随便找了处墙角蹲下。
他看向林煜离去的方向,嘴中喃喃自语:“戍垣城暗剑,元相,送别战友。”
其实,当时林煜的那句“没什么意思,反了吧。”说的不是让元相反妖族,而是让他反戍垣。
二十岁以暗剑的身份,和一位老友来到林洲,来到公主坟,卧底公主坟七十余年,可以说是日日胆战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