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山上修士而言,最痛苦的死法莫过于“点天灯”,将自己的天灵盖打开,神魂为灯芯,肉体为灯油!可燃烧几十上百年的光阴,期间此人每一秒都在油锅中烹煮,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而林煜,直接将拓跋布鲁的神魂捻为灯芯,插在他的尸体上,满脸笑容的问道:“老头儿,老实说,那天的法器,是谁给你的?你要是说了,我就饶你不死!”
扭曲的灵魂发出一阵阵的哀嚎,他满脸惊骇的张大嘴巴,从嗓子里挤出三个字:“合欢宗…金…”
林煜使劲点点头,大笑:“老头儿!我这个人最讲诚信,这点天灯的密法可保证你百年不死!但疼也是真的疼!”
说着,林煜一手直接捏碎拓跋布鲁的下巴,笑的眼泪直流:“我也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噗——!”的一声,三尖两刃刀被扒出身体,林煜一脚将老人踹倒在地,在老人的头顶处,一盏幽暗的小灯徐徐燃烧。
这个仗着自己是修士,一生作恶多端的老人,此后数百年都将承受神魂震颤煎熬之苦。而随着林煜境界的增加,他所受行的时间也就越来越长!
恶人自有恶人磨。
万魂幡内,素心舔舔嘴唇,眼神逐渐变得炙热:“小金鱼,今天我是不是能饱餐一顿?”
林煜笑着微微颔首:“慕容部落三万人的魂魄,尽管前辈吞噬?”
是非对错与我何干?他们都是惨案的推手,没有一个人是百分百有罪的,但也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既然如此,杀与不杀之间,林煜选择全杀。
当年参加这场惨案的人,一个不留!
远在千里之外,一位身材高大长得浓眉大眼的男子一拍大腿,怒骂:“干你大爷!又抢老子的活!都是同期参加的大举,就不能给同窗留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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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草原上的天空被繁星照亮,在部落中央的空地上,篝火熊熊燃烧,火光照映在每个人的脸上,照耀着他们微笑的脸庞。
篝火旁,一群身穿鲜艳服饰的男女围成一个大圈,手拉着手,随着鼓声的旋律载歌载舞,他们踩在柔软的草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风吹过,带着青草的阵阵清香,篝火照耀着每个人的内心。
歌声、笑声、鼓声交织在一起,为他们的生命在狂欢中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