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麋鹿

尤其是自恋性格相关的方面。

“我名为埃尔维斯·伯纳德,你也可以只叫我的名字伯纳德。我是科斯约国的王子,现龄19岁,尚未婚配,宫中有7座殿宇,私库里可调用的金币有十万枚,身高九尺,无任何不良嗜好。”

暨乌:“哦……那你今晚什么时候找间屋子住?”

伯纳德顿时连耳朵尖都红透了,住在森林里的小鹿精灵说话实在太过直白,就那样睁着漂亮的纯黑眼睛盯着自己询问晚上的住所。

等回到王宫,他要好好教下小精灵关于人类表达情感的方式,要不然在其他贵族面前出笑话了可怎么办?

暨乌身上还穿着系统的保护算法免费送给他的奶白色小袍子,款式很简单,就像一块白布被稍微裁割了下,略显宽大的领口露出精致漂亮的锁骨,被穿过树叶间隙的极细的光束照得盈盈发亮。

这样的装束,就连最最贫穷的渔民都不会穿,因为很不耐脏,他们会想办法染上些稀奇古怪的颜色,也会穿上尽可能相称的底裤。

而贵族也会嫌弃它过分简单鄙陋,好像没有经过高超裁缝的细致处理,在上面穿针引线,染色绣纹,做成一条符合他们身份的礼服。

他穿着这身白袍,就像圣洁教堂里的小神父,如同璞玉浑金、冰壶秋月,更胜过那些花枝招展、丰容靓饰的贵族小姐。

伯纳德的视线微微下移,掠过白皙秀长、秾纤合度的小腿,看向那光.裸的足。

许是沾上些森林中湿冷的水汽,那圆润粉白、犹如精美贝壳的脚趾不自然地蜷缩,脚背白白的,脚尖红红的,有些害羞的样子,看上去很可爱。

没有用蓝草红花染成的精美布料,更没有细致华丽的绣纹与艳美奢丽的蝴蝶结,就是平凡而朴素的奶白色袍子,却与森林中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相得益彰,清纯动人,蛊惑人心。

人迹罕至的密林深处,本就是精怪藏身的地方,而他不经意间闯入此间,惊为天人。

伯纳德一用力,把本已经站在地上的暨乌又抱了起来,继续朝森林的深处走去。

暨乌气得要命,他还没玩够就碰到主角了,变成人类不说,还不让他自己走路。

小精灵挣扎着就要从伯纳德怀里跳出来,伯纳德连忙用手拢了拢暨乌伸出去的长腿,收回到自己腰间。

把暨乌向上垫了垫,另一只手稍用力捏了一下,伯纳德警告道:“脚上都踩脏了,要想找到住的地方,就先老实点。”

猫猫惯是欺软怕硬的,等他语气一重就立马消停下来,可是精神域中的小毛团却连全身的毛都直挺挺的竖了起来。

暨乌非常委屈地向7021告状说:“11,他捏我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