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格轻轻说:“我不喜欢我的脸。”
他的手捞到脑后,解下面具的皮带和卡扣,将鸦嘴面具摘下来。
面具下是一张石膏像般苍白的脸,没有一丝血色,连嘴唇的颜色都浅得吓人,似乎在脸颊上用力一搓,都能搓下一把白色的石粉。
他继承了那标志性的高挺鼻梁,眉骨落下一小块阴影,将浅色的眼睛盖住一部分。他两只眼睛的颜色不同,宝石蓝和翠绿色的瞳孔藏在眼窝深处,颜色鲜艳到令人不适的地步,很容易让人想起剧毒的蛇,或者藏在蚌肉中的珍珠。
但与明艳的瞳色完全相反,他总也将嘴唇紧紧抿着,半垂下长而浓密的睫毛,下唇绷成一条支线,神态中显出一股阴沉沉的死气。
那是一张跟小丑十分相似的面孔,血缘关系坦诚无比地写在脸上,但是像,却又不像。他五官的轮廓比小丑柔和些许,带着极微妙的混血痕迹。最不同的那一头长发:乌黑、细软又笔直,一路垂到腰间,像一匹漆黑的东方丝绸。
企鹅人微微后退了一步,这可不常见。
怀疑被刺杀时他镇定自若,被席格点破他的把戏时他毫不张皇,他是哥谭□□势力的领头羊,杀过的人和手上流过的钱一样多,但是此时此刻,面对那张脸——仅仅是那张脸,他后退了。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说:“你是他的……弟弟?”
小丑的真实身份是个谜。
没人知道他的起源,他过去是谁,和他真正的名字,化学废液烧毁了他的指纹,也破坏了他的dna,唯一能确定的个人信息只有性别。他的过去彻底笼罩在一片迷雾中,甚至有人传言他是在原住民的诅咒中诞生的恶灵。
虽然不清楚小丑到底多少岁了,但企鹅人想想小丑那副年轻样,那顶多也就三十出头,实在不像年过四十,能有个二十多的儿子的样子。
席格摇了摇头,只肯给一个模糊的回答:“我们血脉相连。”
“好吧,看来哥谭又多了个奇装异服的神经病,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企鹅人每年至少有三个月要住在阿卡姆疯人院,现在坦然自若地骂别人是神经病,一点都不脸红。
席格穿着一身乌黑的丧服,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像极了一只收拢翅膀的渡鸦。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打扮有多扎眼,只是回答:“监护人不久前去世了。”
奇怪。企鹅人一边心里想着,一边不由自主地动了动鼻子。对方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木质香水味,本来应该冷淡的松木香气浓到令人不适的程度,像是在掩盖什么。
企鹅人按了按太阳穴:“那么我们合作的内容是什么?别告诉我只有三个:蝙蝠侠、蝙蝠侠和蝙蝠侠。”
席格笑了,笑起来的他更像小丑了:“很不幸确实跟蝙蝠侠有关。我希望你——随便用什么手段,引开蝙蝠侠,至少拖住他两个小时。”
“然后呢?”
“然后我趁着这段空白时间,杀了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