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鞑靼城比进入城里简单的多,他们顺着丹尼尔留下的标记往凤兰城的方向去,希望可以找到解决当下问题的办法。
一行人全都是身体素质超出寻常人的存在,哲罗姆和巴顿四条腿跑起来飞快,维尔斯带了马匹,元菱直接御剑飞行载着爱格伯特前进。
在太阳当空照的时候,元菱选了一处平坦的山脚修整。
此时阳光最盛,灵气稍稍浓郁了一些,很适合修真者吸收日华修炼。
她给自己准备好了草编蒲团,又接着从储物袋里拿出之前在草原上猎杀的羊。这是巴顿的储备肉,都是他自己猎的,放在储物袋里可以保鲜。
狼人脑袋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张嘴咬住她递过去的肉,锋利尖牙从唇边露出,他的黄眼睛眨了眨,似乎在表示感谢。
巴顿抓着一条羊腿开始撕咬,肉筋断裂,已经没什么鲜血了,但场面看着仍十分可怖。
哲罗姆原本薅了两把路边的草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嚼,后来看到巴顿啃那条羊腿,下意识缩了缩自己的腿。
顿时没胃口了。
维尔斯取出随身携带的水囊递给元菱,又看了看坐在一旁寸步不离的爱格伯特:“弟弟,你不用吃东西吗?你应该……还是人类吧?”
精灵漂亮的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一点也听不出来不怀好意。
巴顿也看向那只魔族,想看他是什么反应。
爱格伯特见两只雄□□视眈眈,选择从脚边薅了把草塞进嘴里。
哲罗姆:“哎?”
维尔斯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从包裹里取出一个石头碗。
“吃吧,这是林妖族的特产草膏,对身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