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洛斯低笑一声,知道简不眠的脑瓜在想什么。
他俯首,五指穿过简不眠柔软的发丝,与对方热烈地拥.吻起来。
他们身后是漫天星甸,星云流动,星光如莹火般在夜幕中缓缓下坠。
而在塔洛斯眼里,只有被浸在星光里的少年。
塔洛斯忍住想要再次和对方亲密的冲动,发泄似的咬了咬简不眠的唇。
蓝莓酒的香气弥漫在两人交融的呼吸间。
“唔。”
两人的热吻结束后,简不眠软在塔洛斯怀里,面颊泛红,焦糖色眼眸漾起水光。
男人居高临下望着他,红眸暗沉,声音低哑,像在极力克制某种冲动。
“记住现在的感觉,永远不要忘记我。”
“……”
简不眠没说话,又往塔洛斯怀里贴了贴。
“嘶。”
塔洛斯皱起眉,突然感到脖颈处传来一阵刺疼。
他低头,看见简不眠的双唇染上了鲜血。少年瓷白色的皮肤,与鲜红的液体形成鲜明对比,唇红齿白。
简不眠舔舔血迹,像一只调皮的小猫:“我在你的脖子处,留了痕迹,这样以后我就能找到你了。”
如果他们还有以后的话。
塔洛斯看见自己的西装领口被扯开,他摸了摸自己的喉结,那里多了一块指甲大小的咬痕。
咬痕虽然很小,但咬得很重,就算愈合,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疤。
塔洛斯突然眉心一跳。
为什么是简不眠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不应该是他在简不眠身上作标记,如果他能够复活,还能根据这标记找到对方吗?
为什么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