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行,你就让她告我啊,我等着她的传票!”
“给她四万块钱,就已经是我仁至义尽了,居然还不知足,还敢找你出头。”
“既然东哥都已经打电话了,我也不能不给面子。”
“这样吧,我再添6万,凑个10万块钱!”
“如果李志华想要,签个协议,这事就此两清。”
“否则的话,她爱去哪打官司就去哪打官司,我奉陪到底!”
李东呵呵一笑,“这么看来,我的面子还真值钱啊!”
至此,李东算是明白了,父亲为什么会被气得晕倒。
原来那个4万块钱,就是从李婉说出来的!
如此尖酸刻薄的口吻,再搭配那冷冰冰的语气。
别说父亲,就连他都感觉胸口一阵针扎的疼!
20追诉期?
法律上的确是有这个说法,可毕竟是一家人,谁会对自家亲人动用这种手段,这不是无赖吗?
白白拿了20年的房租,白白得了20年的好处。
一分钱不用吐出来,只是把姑姑应得那份还回来而已。
居然想用十万块就做个了结?
如此寒心的措辞,真让李东替父亲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