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早。”

“是够早的。看看,看看,你们都看看,谁说我们画手圈子小,不好谈恋爱,小安拙婚都结了。”说到这,杜浩佳又想起一事,赶紧问:“你不会连孩子都有了吧。”

正在喝饮料的安拙闻言被呛了一口,摆手道:“没有,我没小孩儿。”

关于安拙已婚的事实,大家虽感惊讶,但聊两句就过去了。那阳一直在喝饮料,这会儿主动起身拿了瓶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坐他旁边的安拙看到,随口问了一句:“你要喝酒啊?”

她不知道她声音有多好听,不紧不慢的语速,软糯的语调,与她的画风有着截然不同的反差萌。那阳手一顿,放下酒瓶:“不喝了,一会儿我还要送你回去。”

安拙马上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看你一直喝饮料,以为你不会喝酒呢。你喝你喝,我打车走。”

那阳摇头夹菜,吃到嘴里的菜没滋没味的,怎么这么早就结婚了呢?心情跌到谷底,怅然若失。

时间不早了,一桌人酒足饭饱,欢迎安拙的词说了一箩筐后,终于准备结账走人。

杜浩佳不像来时把安拙推给那阳,她看看他们俩:“那个,我送,”那阳抢白道:“我送她回去。”转头又对着安拙说:“你住XX花园,跟我一个方向,我顺路。佳姐跟你住调角,她送你的话得绕一大圈。”

安拙表示感谢:“那辛苦你了。”

喝酒的有叫别人送的,有叫代驾的,比起来时,那阳与安拙是第一批离开餐厅门口的。

陆志强从后视镜观察着老板,圳哥很平静,没有让他行动的意思,眼见那辆载着老板娘的车就要离开视线了,身后传来圳哥的声音:“跟上。”

听着语气还行,好像没怎么太生气。唉,他是真不乐意干这活儿,有疑似见证老板青青草原的倾向,他不会以后被圳哥忌讳,丢饭碗吧。

回去的路上,那阳没有再跟安拙聊天,他打开了音箱,里面传来轻音乐。安拙听了会儿,问他:“你爱听纯音乐?”

那阳目不斜视:“画东西时听,听带歌词的太吵。”

“你试过听摇滚吗?我每次画前听一听,下笔如有神,特别能进入状态。”

“那更吵了,我对声音很敏感,要求很高,大多数歌手的嗓音并不好听。”

安拙:“我有个高中同学跟你一样,她最后报考了播音专业。”安拙正回忆到这个同学当年跟她要好的最大原因,就是说她声音好听时,听到那阳说:“你声音就很好听,如果不画画,也可以往播音声优方面发展。”

被夸了,安拙还没来及不好意思,又听那阳说:“佳姐说得没错,我喜欢鼹鼠太太,现在我又多了一个喜欢你的地方,你的声音。”

不止,你的样子,你的气质,你的所有,我都喜欢。可惜的是,这些话将会永远烂在我的肚子里。活了二十五年,第一次心动,还没开始就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