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是一个好方法,但是现在已经没办法试一试能不能成功了。达芙妮已经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并且现在十分生气,连见也不愿意见一眼米勒。
路易斯满腹心事地踱回家主的房间,守在书房外面安静地等了两个小时,里面终于有了摇铃的声音。
他端着托盘走进去,给米勒倒好水,硬着头皮告诉他:“家主……小姐已经知道了。”
“唔。”
米勒喝完水,把杯子放在桌上,脸色很平静,并没有像路易斯想的那样急切追问达芙妮的反应。
他好似早已经看透了结果,所以只是声音淡淡地说:“她知道了,还是很生我的气,对不对?”
路易斯沉重地点头:“是的,很抱歉,家主。”
“我明白的,这不能怪你。”米勒轻轻叹了一口气,向后靠在椅背轻轻合上眼睛,说,“是我忘记了,我以为芙拉还是几个月前那个情绪简单、无比依恋我的小猫咪。”
可是达芙妮已经不是了,她脱离了新生期,学会了识字阅读,还学会了与人jiāo际。过段时间她就要开始学习历史,还有防身的体术。
她不再是被他捧在手心里只会冲他撒娇给他唱歌的小huáng莺,她的翅膀已经换好了羽毛,正准备学习飞翔了。
他伸出右手,睁开眼睛认真地盯着自己中指和无名指上的两枚形制相似的戒指。
中指上那枚是金戒,上面镶嵌着晶紫色的宝石,这是他的信物象征;另外一枚则是银戒,上面嵌着的是红宝石,是父亲的私人象征,后来类似形制的饰品通常用来证明所有人是他的血脉。
当时父亲给达芙妮的那个镯子,其实也只是为了证明她的血统,不过可惜后来被他给捏烂了。因为他只想把自己的信物戴在她的身上,让所有人知道她是他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