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分局,审讯室。
单向玻璃墙内,犯罪嫌疑人鲁昆戴着手铐,一张脸惨白如纸,双手正在不受控制地颤抖。他的对面坐着三名刑警,一人记录,另外两人负责审问。
明恕抱臂站在玻璃墙外,已经脱下那件标牌都未拆去的薄皮衣,双眉紧拧,默不作声地看着鲁昆。
这名在众目睽睽下残忍杀害儿童的凶手眼神死寂,作案时瞳中的疯与狠已经不见。他微垂着头,不敢看刑警,肩背与手臂俱在发抖,上半张脸被阴影遮住,整个人显得懦弱又阴沉。
“他们不该吵闹……”鲁昆嗓音喑哑,“我提醒过他们,一共九次,是他们不听……”
“所以你就杀了他们?”说话的刑警语气明显带着怒火。
“不然我能怎样呢?我没有别的去处,是我先到的,我付了钱!为什么他们犯了错,却仍然能够心安理得地坐在那里?而我反倒该离开?”鲁昆将头埋得更低,双手先是抱住头,继而将十指插入油腻的发间。那颗因为角度问题而显得奇大的头颅频繁地摇着,抖落几缕带着皮屑的头发,“他们不听,他们的父母不作为!消费区门口就写着‘请勿喧哗’,他们没一个做到!”
停顿数秒,鲁昆突然抬头,眼中红血丝翻滚,像是浸满了愧恨。
须臾,他抖得更加厉害,声泪俱下,推翻了此前的话,“我错了,我不该杀人!那两个小孩能救活吗?我……我只是一时冲动,我不是故意的!人都有冲动犯糊涂的时候对不对?我不是凶手!我不是!”
明恕吁出一口气,注意到不远处的房门从里边打开,便转过身去。
最先出来的是一名女刑警,紧接着那名见义勇为的灰衣女人也走了出来。
例行笔录已经做完,女人名叫喻采心,32岁,是一家猎头公司的合伙人,事发前正在书瀚咖啡馆等待候选人。谁知候选人未到,却目击了鲁昆频繁起身提醒小孩及家长勿吵闹,并最终发狂杀人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