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与棠答应她出来,因为和她一起吃饭,挺舒服的。一个人吃饭觉得无味,酒桌上的应酬又虚与委蛇,虽然赵小姐也是演戏,但同那些大腹便便的油腻商人,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赵暮夕平时很随意,也就是偶尔出入那些酒会晚宴,端着架子,装个样子。比起夹在有钱人中间喝高级洋酒,她更喜欢走在马路上啃煎饼果子,她喜欢钱,但并不喜欢所谓的“上流生活”,活着多累啊。
她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有自己的房子,因为受够了租房被人赶的生活,有条件的话,弄个十套八套房产更好不过,天知道她小时候多羡慕包租婆的职业。
有时候想起来真讽刺,或许你拼了命想去追赶的终点目标,还远不及人家出生时的起点,就譬如她,和坐在她对面的纪总,表面上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实际上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所以,人比人会气死人的,还是看开点,赵暮夕虽然有点“丧”,但还没颓废到那种地步。
“有心事?”平时口若悬河的赵小姐突然安静起来,反倒是不习惯。
“没……对了,待会儿去酒吧吗?”饭吃了一半,赵暮夕才开始说正事,林微那边还在一直等她的回复,他们四人组,今晚能不能去酒吧来一场“偶遇”。
“怎么想起去酒吧?”
“约你出来一次太难了,难道纪总吃顿饭就想走了?”
纪与棠上次去酒吧,还是纪与潞拉着她去的,她极少去那些地方,遇上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去喝两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