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半天,赵暮夕在纪与棠身上只归纳出了三点:富家千金,女博士以及人生赢家。自己在她面前,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虾米。
赵暮夕想了想,起身向鞋柜那走去,在里面翻来覆去找了一阵,最后终于在角落里摸出了一双高跟鞋,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她最便宜的一双。
“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赵暮夕才将高跟鞋左脚的鞋跟弄断,然后又找出502胶水,将断裂处又粘起来,只是沾得并不是太牢固。
纪与棠再遇赵暮夕,是好几天以后了。
“姐,今晚有时间么?过来和我们一起玩啊——”
纪与棠开车慢慢驶出地下车库,她打开蓝牙耳机,接进来是纪与潞的电话,那头传来聒噪的摇滚乐,一听又是和做乐队那伙朋友在一起闹,“不了,我晚上还有工作,你们玩得开心点。”
“又是工作…陪陪你妹妹怎么了!上次小音生日你就没给我面子,弄得我尴尬死了。”
纪与潞比纪与棠小了整整八岁,还是电影学院表演系的在读生,后来又加了什么乐队,仗着家里人宠她,无所顾忌地到处疯,跟纪与棠简直是两个极端,姐妹俩除了名字像,也没什么其他地方像了。
“下次有时间一定陪你…就这样,我挂了。”这只是借口,纪与棠喜欢安静,不想跟着那一群小年轻一起闹,她挂断电话,打着方向盘,正准备拐进主车道时,她却踩下了刹车……
赵暮夕手里正端着一杯奶茶,“一瘸一拐”地走着,一只高跟鞋的跟坏了。
“赵小姐?”纪与棠停下车,刚才觉得这个身影有些熟悉,仔细一看果然是她,她今天穿着清新的碎花长裙,显得身段越发高挑,妆容也比参加酒会时恬淡,这才是正适合她年龄段的打扮。她的年纪,应该和与潞差不多大,纪与棠心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