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好一会儿,戚司没心思练刀了,叹了口气道:“明日我去一趟聚丰楼吧。”

既然原身如此爱护白柳,他还是别做得太过,有始有终最好。而且,内心似乎有个声音在说,不能就这样抛下白柳不管。

戚司觉得,那一定是原身残留在身体里的意识,既然用了人家的身体,别人的请求就得照做。

“将军?”李岚殇不甚赞同。

戚司摆摆手,示意不用再谈。

如今他和白柳之间没有爱情作祟,但彼此伤害已经造成,要想退回到朋友的位置恐怕不行,但要他如原身般爱护白柳也绝无可能,如今只能帮他完成脱籍的心愿,从此一拍两散,各不相干。

这样一来,也算全了原身的情谊。

第二日,春日晴好。

戚司去聚丰楼赴约。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滚边衣袍,头发挽成一个髻,在选发冠和玉簪时,脑中忽然想起那天遇到的那位姑娘,头上戴着一只蝴蝶玉簪,顾盼间熠熠生辉。

他的手指停在一支通体碧绿的玉簪上,对女婢道:“就这只吧。”

说起来,当日只为姑娘买了衣服,却没为她买簪子。弄掉别人的玉簪,应该赔人家才对,就是不知能不能再遇上。

穿戴好,戚司和李岚殇一起出门。他出门没有直奔聚丰楼,而是在街上乱逛,寻找有没有卖玉簪的店铺。

汴京人烟阜盛,车水马龙。民风比起戚司以前看过的历史书要开放许多,男女老少均可上街,男女大妨也不严重,想想看,毕竟是光明正大开南风馆的朝代,就算是现代,男男或者女女在一起,也要遭人指指点点,而大禹朝却能光明正大、理所当然,民风自然开放。

街道上出现一片买珠宝首饰、胭脂水粉的店铺,逛街的女子极多,很是热闹,戚司抬腿走过去。

李岚殇跟在戚司身边,纳闷儿道:“将军,我们去那边做什么?”

戚司道:“买只簪子。”

“送给白柳?”李岚殇说,“那走错地方了,那些店铺全卖女人的物件。”

“就买女人用的簪子。”

李岚殇露出诧异的表情,打开折扇遮住半张脸,“女人用的簪子?将军打算送给谁?”

几天相处,戚司和李岚殇算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便道:“那天去花街遇到一位姑娘,不小心弄掉了她的簪子,要赔给人家。”

端详戚司面色片刻,李岚殇问:“仅此而已?”

不得不承认,李岚殇心思敏感、观察细微,戚司佩服。

他放慢脚步,不好意思道:“我对那位姑娘一见钟情。”

李岚殇:“……”

原本风度翩翩、闲庭信步的蓝衣青年惊讶,“一见钟情?”

戚司咳嗽一声,点点头,把当日相遇的情形简短说了一遍。

李岚殇不敢相信,“将军放下了白柳?”

“我不喜欢他。”戚司坦然道,“醒来后不记得他了,见到也没有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