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跟邻居打完招呼回家,推门而入就看到自家女儿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拖着苏木,两人面前赫然放着片湿漉漉的卫生巾。
郑大夫顿时火冒三丈:“你们在gān什么?”
林蕊:……不是的,郑大夫,一切都是误会,所有都可以解释。
哎哎哎,五好家庭父慈子孝,君子动口不动手,您老人家真的不必拿ji毛掸子。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背景,资料来源于网络: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正是苏南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期,当时称之谓“苏南模式”,但是有一段时间,乡镇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内外jiāo困的局面。
一方面,乡镇企业由于不在国家计划内,因此买不到平价的钢材、水泥、木材等生产原材料。它们不得已通过向政府物资部门工作人员拉关系送好处,以平价或者加价购买生产急需的原材料,部分国有企业已出现吃不饱的现象,还有少数乡镇企业将这些原材料加价转手牟利;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明显增加了农民收入,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少农户草房换瓦房。
根据刑法和1987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倒买倒卖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当时的刑事诉讼法,投机倒把罪和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贿赂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苏南有的基层检察院还对此实施集中打击行动,一晚上抓了多名厂长。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央召开的几次经济工作会议都没有认可苏南乡镇经济模式。在理论界也有不同观点,在经济学界,普遍热议苏南乡镇企业、温州个体私营经济和广东外贸经济这三大模式,比较看好苏南乡镇企业集体经济;在法学界,许多人认为乡镇企业不仅破坏了计划经济秩序,而且还是贿赂型经济的源头,必须严厉打击。
从苏南地区的gān部来说,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来发展乡镇企业,但是缺乏技术限制了发展,最基本最简捷的办法是到上海去“挖墙脚”,请一些国企的技术员或工程师利用周末时间赶到江苏指导一下,于是出现了“星期天工程师”现象。从上海方面来讲,这种 “挖墙脚”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上海检察机关要对内办受贿,对外办行贿,接二连三到苏南来抓人。有收容审查的,有取保候审的,也有直接批捕的,把苏南的乡村gān部搞得人心惶惶,严重影响乡镇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