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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孟说:“就算是这样,然后呢?怎么才能把你的文抢回来。”

夏准说:“简单粗暴的办法,这个作者我知道一些。他以前也在网站上连载过文,每天连载字数不超过三千字,有的时候偶尔会跳票。他发完了我的一万多字,后面就要自己写,速度会很慢。我如果能比他写的快,甚至是快非常多,这个文就还是我的。”

夏准在丢了移动硬盘的那一刻就在考虑了,不是他想得太多,只是他觉得这件事情太过巧合,所以早作打算比较好。

夏准决定将开头的一万字大修,彻底更换开头的方式,然后抢在那个投稿子人之前,继续发表这篇文章。

“这样真的可以吗?”谭孟有些不放心,虽然抄袭这种问题,的确是看谁先发表的。可是现在夏准的手受伤了,他还要这么拼的码字,听起来有点太辛苦了。

夏准摆了摆手,说:“大纲和情节都在我的脑子里,一天多写一些没有问题。”

“你别逞强。”谭孟说。

“这不是逞强,我要对自己负责任,也要对自己的负责任。”夏准笑着说:“有人说每天一口气写一万字是敷衍,不值得骄傲。但是我觉得,一天连两三千字都写不出来,那才叫敷衍,这证明你没有认真努力的去对待去想。只是用卡文做借口,想五分钟没头绪就放弃了,这才叫敷衍。一万字的确没什么骄傲的,我觉得这几天我每天应该至少要码四五万字,才能赢过他。”

谭孟听得直头大,说:“四五万字,你打算不吃不喝吗?”

“不至于。”夏准说:“一个白天到晚上肯定够了,晚上我还要查查资料什么的。”

对方是有大纲的人,夏准不每天码多一些字数是不行的。夏准只是准备大修开篇,这样不会和已经发表的开篇撞梗。但是后面,夏准是不准备大修的,要按照大纲的内容写下去。这样一来,夏准就在和那个人比拼速度。